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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 预科教育实行考核制度。学生必须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,考核成绩真实、完整计入成绩单,并归入本人档案。

第二条结业考核采用综合素质测评,包括德育测评、智育测评、体育测评、美育测评、劳育测评五个部分,分值均为100分。

结业考核成绩=德育测评分×20%+智育测评分×60%+体育测评分×10%+美育测评分×5%+劳育测评分×5%

其中智育测评分=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×20%+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×20%+结业考试成绩×60%

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=该学年各课程学分积的总和/该学年各课程学分的总和。对补考学生,补考通过的,按照60分计算,补考不通过的按照补考成绩计算

德育、体育、美育、劳育测评的具体细则,根据闽农林大学【202113号文件要求执行。

第三条结业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记分,60分(含)以上为合格,60分以下为不合格,未达到结业合格标准者,根据闽农林大教【201882号文件要求执行。

第四条本办法自工公布起开始正式执行,

第五条其他未尽事宜参照《福建农林大学学生手册》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

福建农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

20211227


福建农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预科生结业考核标准.docx